平臺規則——總則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為促進及規范互聯網在線法律服務,維護客戶及律師的合法權益,維護本平臺的正常經營秩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為平臺規則的組成部分,與平臺規則各部分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會員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平臺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平臺規則;平臺規則尚無規定的,本平臺有權酌情處理;本平臺對會員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本平臺有權隨時變更本規則并在本平臺上予以公告。若會員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平臺的相關服務或產品。本平臺有權對會員行為及應適用的規則進行單方認定,并據此處理。
第五條除非另行說明,本規則中相關用語的含義與《注冊協議》中的定義一致,本平臺其他規則或規范如果與《注冊協議》和本總則相沖突則以注冊協議和本總則為準。
第二章 注冊
第六條會員應根據本平臺規定的程序完成注冊。會員賬戶信息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平臺的管理規定,不得包含違法、涉嫌侵犯他人權利或干擾本平臺運營秩序等相關內容,否則本平臺有權刪除相關信息。
第七條對于連續365日未登錄本平臺的賬戶,本平臺有權決定是否予以收回。
第八條律師在其身份認證資料通過本平臺審查后,方可在本平臺提供服務。律師提交的身份認證資料須真實有效。在通過本平臺審查后,如與身份認證資料相關的信息發生變化的,律師須及時提交變更后的資料。除賬戶遺失、被盜等合理原因外,每個自然人服務方或機構服務方只得注冊一個服務方賬號。
第九條律師應認真填寫律師賬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聯系信息、執業信息等。律師應確保其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相關介紹性文字應實事求是,不得含有夸大或誤導的成分。
第十條如果會員申請注銷賬號,須向平臺提供以下資料:
(一)會員賬號綁定的手機號實名信息(即體現手機號及持有人姓名的信息,如話費充值記錄或由電信營業廳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
(二)手機號持有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手機號持有人的手持身份證拍照(頭像面部及身份證正面區域均應清晰完整);
(四)本人注銷賬號的書面說明,并經本人手寫簽字。
上述資料請提供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并發送至平臺客服郵箱。平臺將在收到資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注銷 。
第三章 服務
第十一條會員應遵守本平臺交易流程及相關規則,律師應合理保障客戶的權益。
第十二條客戶及律師應當進行真實服務交易,不得進行以增加信用、銷量等為目的的虛假交易。
第十三條律師提供服務應符合服務規范。關于服務規范的具體規定,詳見本平臺規則特別是《平臺規則——服務規范通則》及相關分項規則。
第十四條律師應秉持積極誠信原則提供服務,對于服務質量好的律師,本平臺會給予適當形式的獎勵。
第十五條律師提供的服務違規的,按照平臺規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評價
第十六條客戶在本平臺的評價包括但不限于:對律師打星評價、文字評價、點贊等。評價應當客觀真實,不應包含任何污言穢語、色情低俗、廣告信息及法律法規與本協議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蛻魬谡鎸嵉慕灰走M行評價,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幫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評價權利對實施威脅、敲詐勒索。
第十七條對于虛假評價、惡意評價、不當評價、異常評價等違反前述規定,破壞本平臺評價體系的行為,本平臺將予以打擊,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評論內容、刪除評價、評價不計分、限制評價等市場管理措施。
第五章 舉報和處理
第十八條如果您在本平臺問律師板塊、文章板塊、維權板塊等各板塊欄目中,發現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侵害您合法權益的內容或情形的,請及時向本平臺舉報。本平臺將依法依規及時進行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如果您是以個人名義舉報,請向平臺提供以下材料:(一)您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二)您身份證正面照片、反面照片各一張;(三)您手持身份證正面、反面的視頻;(四)您的聯系地址、聯系郵箱、聯系手機;(五)被舉報內容的完整截屏;和被舉報內容如何侵犯您權益(六)您舉報的內容和您的直接證明關系;(七)前述2、4、5、6均需要本人在每頁的材料中親自簽字,并附簽字的視頻以能夠證明為你本人簽字(七)平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條如果您是以公司/單位/機構/團體(以下簡稱“機構”)的名義舉報,請向平臺提供以下材料:(一)機構全稱;(二)該機構的營業執照(無營業執照的,應提供證明機構合法設立存續的其他有效證件)完整復印機;(三)該機構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面照片、反面照片各一張;(五)聯系人姓名、聯系郵箱、聯系手機;(六)該機構對聯系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該委托人的口述視頻錄制;(七)被舉報內容的完整截屏;(八)舉報的詳細理由;(九)平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各項中屬于書面或文字材料的,均需加蓋機構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字。
第二十一條本章規定的材料證明需要自然人本人或被授權人或被委托人按照上述規定要求整理完備后發平臺客服郵箱,本平臺將于客服郵箱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侵權行為屬實的,本平臺將立即對有關內容進行下架或刪除處理。若您提交的材料不齊備或不完整,將被視為無效的舉報,由此帶來的責任與平臺無關,相關責任由您自行承擔。請您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合法性,如有虛假,您須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監管及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為維護本平臺正常交易秩序,維護客戶、律師及本平臺權益,在會員出現違規情形時,本平臺有權視情采取一種或多種監管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 警告,指本平臺通過口頭或書面方式對會員不當行為進行警示;
(二) “問律師”限權: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提問、解答、回復評論等權限;
(三) 交易限權: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訂單的發布、接單等權限;
(四) 內容限權: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文章、視頻、評價或其他內容的發布、評論等權限;
(五) 登錄限權:指限制賬戶登錄權限;
(六) 查封賬號:永久禁止使用本平臺賬戶等。
第二十三條違規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或事項:
(一) 盜用他人賬戶,侵犯他人財產權利及賬戶權利的行為;對該等行為,平臺有權直接對違規者查封賬號;
(二) 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非法獲取他人財務,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對該等行為,平臺有權直接對違規者查封賬號;
(三) 未經允許發布傳遞他人個人信息、隱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有權采取警告、“問律師”限權、內容限權1周的處罰;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內容限權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四) 律師提供虛假、錯誤、無效、過期的身份認證文件、資格資質許可文件、賬戶信息等的行為;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將采取警告,要求律師限期改正;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周至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五)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意見,律師在提供服務的資質上受到質疑或存在違規的情形;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將采取警告,要求律師限期改正;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周至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六) 律師服務違規的情形,主要指律師違反本平臺規則特別是《平臺規則——服務規范通則》及相關細則中規定的服務規范的情形;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將采取警告、“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1周的處罰;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七) 以任何方式故意規避本平臺規則或監管,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本平臺資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將采取警告、“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周的處罰;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八) 違反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規定及本平臺注冊協議或規則,發布涉及違法違規內容的信息,或擾亂平臺秩序的行為;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將采取警告、“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周的處罰;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九) 存在威脅、誹謗、侮辱、謾罵、騷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對于首次發生且情節輕微的,平臺將采取警告、“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周的處罰;對于再次發生,或首次發生但情節嚴重的,平臺有權采取“問律師”限權、交易限權、內容限權1個月的處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平臺有權查封賬號;
(十) 通過軟件、程序等,大批量注冊賬戶,或通過賬戶濫用會員權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本平臺運營秩序的行為;對該等行為,平臺有權直接對違規者查封賬號。
(十一) 以任何方式進行危及交易安全、賬戶安全或本平臺運營秩序的行為;對該等行為,平臺有權直接對違規者查封賬號。
第二十四條為進一步提高服務規范性,提升服務體驗,維護、平衡及保障客戶、律師的權益,對于服務違規情形,本平臺除可采取前文所述處理措施外,有權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采取以下特別處理措施:
(一) 對該律師予以督促或警告,要求該律師在限定期限內改正、調整、重新提供服務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 對該律師的信用或評價予以扣分;和/或對該律師的以有區別的方式予以標注或展示;
(三) 將客戶就該服務所支付的款項全部或部分退還客戶;和/或要求律師向客戶支付服務賠償金;
(四) 中止或終結律師該項交易的服務資格;和/或中止或終結律師對某類服務需求進行查詢、響應、報價、簽約、提供服務的資格;
(五) 其他必要的特別處理措施。
第七章 遵守協議、規則及平臺免責
第二十五條會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平臺的各種協議或規范或本平臺發布的各項規則,包含但不限于《注冊協議》、《總則》及《爭議調處》、《平臺通知》等各項平臺發布的協議或規則。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平臺發展或營業之需要,本平臺有權隨時調整各項協議或規范通知或規則,包含但不限于《注冊協議》、《總則》及《爭議調處》、《平臺通知》等各項平臺發布的協議或規則。
第二十七條會員應當及時查看平臺已經發布的各項規則或協議或規范或通知,因會員未能查看或不及時了解平臺各類已經發布或最新發布的各項協議或規范,造成的后果,本平臺不予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平臺為客戶和服務方搭建了溝通和交易橋梁平臺,客戶和服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或矛盾或糾紛,應當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但無論雙方采取何種方式解決,本平臺免責;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由平臺進行調處,則遵守《爭議調處》規則,由平臺進行調處,且雙方遵守調處結果。
第八章 惡意使用平臺及處理
第二十九條任何使用方,包含但不限于客戶或服務方,如果惡意使用平臺,則平臺有權采取法律之措施以維護平臺之權益,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國家安全機關報案、向國家其他機關報案、向法院進行刑事案件訴訟等。惡意使用平臺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 盜取平臺信息;
(二) 利用爬蟲或其他方式非法抓取平臺數據;
(三) 網絡攻擊平臺;
(四) 網絡黑客侵入;
(五) 未經授權登錄平臺數據庫或后臺;
(六) 在平臺發布非真實信息;
(七) 在平臺發布攻擊或誣陷信息;
(八) 惡意向平臺客服郵箱發送郵件;
(九) 向平臺客服系統或客服郵箱發布威脅郵件;
(十) 客戶惡意誣陷服務方,或服務方惡意誣陷客戶;
(十一) 發布不真實或帶有攻擊性或帶有誣陷性或發布與需求無關的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問律師板塊、或知識板塊、或各類訂單信息);
(十二) 其他被平臺認定為惡意行為的事件。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則于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會員與平臺之間的任何爭議或歧義,則雙方均一致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三十二條本平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對本規則進行不時修訂并公布。會員行為于本規則修訂生效前結束的,適用當時有效的規則;會員行為發生于或持續至本規則修訂生效后的,適用修訂后的規則。
第三十三條本平臺對各項協議或規則或規范享有最終解釋權。